beat365唯一官网

通知公告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2013年田径运动会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

文字:  发布日期:2013-10-14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关于2013年田径运动会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

 

本校各单位:

根据校2013年田径运动会组委会的安排,定于10月17—18日在仙林校区西苑田径场举行beat365唯一官网2013年田径运动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1、运动会开幕式定于10月17日8:20在仙林校区西苑田径场举行;闭幕式定于10月18日16:20在仙林校区西苑田径场举行。全体校领导,党校办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处、财务处、保卫处、总务处、工会、团委、体育部、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,红山学院、经济学院、财政与税务学院、金融学院、国际经贸学院、会计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应用数学学院、新闻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的党政负责人(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)务必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和闭幕式,并在主席台就座,不得请假或请人代替。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领导须于10月17日8:10前到达运动场;参加闭幕式的领导须于10月18日16:10前到达运动场。

   2、运动会期间,参加开幕式和闭幕式的领导须分批次在主席台值班,并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做好运动会现场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,因故不能值班的须经组委会主任批准。分组名单见附表1。

   3、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好运动会期间的车辆调度工作。红山学院须确定一名负责人,随时和车队保持联系,确保参加运动会的教师、学生用车安全,组织有序。班车时刻见附表2。

4、各部门负责通知本部门教职工乘坐指定班车,准时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及各项比赛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eat365唯一官网校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10月14日

 

   

   

 

 

附表1:

2013年田径运动会期间在主席台就座领导分组名单

(开幕式、闭幕式全体人员在主席台就座)

 

10月17日上午

王开田、焦富民、赵国栋、华仁海、陈  良

吕 戎、李林木、张为付、程 利、侯立军

王克明、王海燕、刘 浩

 

10月17日下午

许承明、程永波、张 进、姚文韵、陈  进

周晓飞、韩力争、章 莹、武华清、吴正浩

肖 辉、安建华、宋祖华、刘伟华

 

10月18日上午

鞠兴荣、韩香云、曹 克、姚学峰、钱书法

闫海峰、周友梅、乔 均、陶广峰、胡秋辉

韩忠愿、郭承波、张从军

 

10月18日下午

俞安平、胡建渊、张阳军、唐福元、胡荣华

龚建勤、胡永远、王海林、张金龙、王 平

周亚芳、常根发、徐 武

 

 

 

附表2:

2013年田径运动会期间班车安排

10月17日06:30

桥头校区——仙林校区 

桥头校区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全体学生

10月17日 07:00

镇江花山湾——仙林

镇江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及教职工

10月17日07:00

福建路校区南门口——仙林校区

福建路校区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的学生

10月17日07:20

福建路校区南门口——仙林校区

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队方阵人员

10月17日07:40

花园路5号——仙林校区

花园路5号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开幕式领导

10月17日17:00

仙林校区——福建路校区

仙林校区——桥头校区

仙林校区——镇江花山湾

福建路、桥头校区、镇江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的教职工和学生

10月18日07:00

桥头校区——仙林校区

桥头校区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的学生

10月18日 07:00

镇江花山湾——仙林

镇江参加运动会的各部门、各院系负责人及教职工

10月18日07:20

福建路校区南门口——仙林校区

参加运动会比赛的教职工

10月18日07:20

福建路校区南门口——仙林校区

福建路校区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的学生

10月18日07:40

花园路5号——仙林校区

花园路5号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教职工

10月18日17:00

仙林校区——福建路校区

仙林校区——镇江花山湾

仙林校区——桥头校区

福建路、桥头校区、镇江到仙林校区参加运动会的教职工和学生

说明:除以上运动会班车外,在运动会期间各校区之间班车按节假日班车时刻表发车。

版权所有  beat·365(中文)-唯一官方网站  |  苏ICP备11032101号  |  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124号  |